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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行动纲要》的通知

甬党发〔2015〕5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及部省属驻南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宁波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

2015年2月3日


宁波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行动纲要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制定本纲要。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重在落细落小落实,找准与时代的对接点、与百姓的共鸣点,使核心价值观具象化、大众化,更好地为人们所践行。

——落细,就是坚持大处着眼、细处入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变原则要求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将目标任务细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持之以恒,润物细无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到吝行各业的生产工作中,渗透到吝个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人们处处都能受到熏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到吝项活动中,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落小,就是坚持由小到大、由近及远,从基层的工作抓起,从具体的方面抓起,从日常的事情抓起。引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具体行为着手,在小事中体现价值取向,在小事中立德行善;引导人们从小节管起,从习惯养成做起,慎始慎初,弘扬真善美,积小善为大善;引导人们从小孩抓起,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培养德才兼备的祖国接班人。

——落实,就是在落细、落小的基础上抓实,保持务实的态度、实干的精神,化虚为实,虚实结合,务求实效。要落实到教育引导中,努力增强人们的认知认同;落实到舆论宣传中,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落实到实践养成中,增强人们的行动自觉;落实到文化熏陶中,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落实到制度保障中,使之成为人们行为规范的基本遵循。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与路径

主要目标:大力传承宁波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悠久文脉,大力发扬宁波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品格,大力弘扬宁波市民友爱、向善之风,通过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弘扬以“爱国、爱乡、爱岗、爱家、关爱他人,尊德、守德、施德、积德、崇德向善”为主要地域特征的“爱心宁波·尚德甫城”社会风尚,引导全体市民积爱成福、积善成德,使爱心充分涌动,使美德永续接力,到2020年初步建成“经济更加发达、法治更加完善、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优美、市民更加幸福”的全域化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实现上述目标,着重抓好以下“五个系列”:

——突出传承性,实施节庆涵养系列。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着力提升节庆文化内涵,激发人们爱国、爱党、爱乡的热情。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在城乡广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通过组织“我们的村晚”、元宵灯会、祭奠英烈(祖先)、龙舟竞赛、民间艺术周,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节、爱国节、友善节。在“五一”“七一”“八一”“十一”期间,以及“9·3”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12·13”国家公祭日等,开展富有内涵、形式多样的节庆文化活动和宣传纪念活动,激发广大市民爱党爱国热情。丰富地域节庆文化内涵,重点提升国际港口文化节、开渔节、开游节、梁祝文化节、慈孝文化节等节庆文化品质,激发人们爱乡之情、思乡之心。

——突出实践性,实施活动推广系列。广泛开展主题性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向国旗敬礼”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推广和规范升挂国旗活动,引导人们在参与中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深入推进生活化实践活动,紧密联系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广泛组织“节俭养德”“日行一善”全民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行节俭“小善”积文明“大德”,积个人“小善”成社会“大善”。积极探索创新型实践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广泛开展微故事、微电影、微演讲等微系列活动,尊重基层群众创造,推广设立道德银行、道德评议会、道德积分嘉许制等,激发人们奉献爱心、践行友善的热情。

——突出示范性,实施典型培树系列。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做“文明有礼宁波人”的基础上,完善两月一评的“宁波好人”、每年一评的“最美宁波人”、两年一评的“宁波市道德模范”市级道德荣誉体系,大力培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道德典型培树规程,深入实施宁波好人、最美宁波人推荐评选办法,研究制定《宁波市道德模范评选和待遇若干规定》。完善道德典型关爱机制,推动设立各层面、各类型的关爱资金,加大对困难道德典型的帮扶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导向。

——突出建设性,实施阵地拓展系列。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的优势,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利用社会媒介的宣传功能,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建设一批宣传示范街区、城市文化公园和流动宣传点,进一步推动农村文化礼堂提质扩面,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影响面。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价值观大讲堂”“微型党课”等阵地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普及力度。充分把握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网络文明传播力度,做强网上正能量。

——突出引领性,实施队伍培优系列。培优理论研究队伍,依托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专家库,以课题为抓手,结合宁波历史文化与当代实践,开展理论与应用研究。培优专兼职宣讲队伍,重点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干部、“两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政工师等专职队伍建设,以及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为主体的兼职道德讲师队伍建设。培优典型示范队伍,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现身说法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培优民间传播队伍,发挥百姓宣讲团民间名嘴的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走书、戏曲、说唱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领域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体现广泛性和层次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融入以下四大领域:

(一)融入经济领域

1.贯穿到经济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制定与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哇互动。

2.体现在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切实体现到经济体制改革、制度机制设计、市场有效监管之中,着力稳定宏观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竟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抓好重大改革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现代市场建设,促进形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发展环境。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关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3.落实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吝环节。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广泛普及信用常识,宣传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个人,建立实施诚信“黑名单”发布制度,加大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力度,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机制。到2016年,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市和县(市)区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与关键环节有效发挥作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市和县(市)区信用信息共享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二)融入社会领域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服务窗口等单位的道德建设和业务管理,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在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实现均等化,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分级分类组建服务团队,优化网格化管理措施,拓展组团式服务工作,深化基层和谐促进工作。

2.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治理机制,积极推广“和谐促进会”“小巷法官”“村民说事”等做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体系。实现全市基层系列平安创建覆盖面达到100%,创建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深入推进依法管网,加强对属地网站、移动即时通信工具的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决不给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不良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开展整治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整治网络谣言、打击网上暴恐音视频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发挥网络文化协会、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觉自律,推进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三)融入文化领域

1.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作生产一批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图书馆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着力培育和扶持市民文化艺术节和“书香宁波”全民阅读活动。结合发展月光经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2.深入实施优秀文化传承工程。积极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文化遗存的精神内涵,深入研究浙东文化的时代价值,用丰厚的传统文化教育人。加强对甫剧、姚剧等地方剧种的保护和传承,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弘扬孝德文化,积极倡导尊养父母、友爱兄弟、尊师崇贤、敬长爱幼的良好风尚。

3.深入实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理念,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深入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全面深化“宁波有礼,整洁有序”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施工、文明旅游等“文明系列行动”,不断提升人们的文明素质。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管理和对突出问题的整治,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水平。推动文明创建向乡镇、农村进一步拓展,统筹城乡文明一体化发展,努力建设全域化更高水平的文明之城。

(四)融入法治领域

1.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法治宁波”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立法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权配置,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执行重大项目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

3.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实施《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一批法治文化街区、中心、广场和长廊等平台,打造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精品项目。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行动

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引导人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着力实施以下六项主要行动。

(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着力实施“三严三实”行动

1.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化为干部精神中的“基因”。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等知识,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

2.建设“崇德型”机关。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使“三严三实”成为每个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完善《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净化党员干部的“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展现良好精神风貌,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3.建设“服务型”机关。深化“筑坚强堡垒,当服务先锋”主题实践,强化“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服务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机关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服务效能。

(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着力实施“立德树人”行动

1.实施融入教育教学体系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的主阵地和生力军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设计教学活动,开发对话、互动、探索、体验性的寓教类课程。结合学科渗透,深入挖掘学科教学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点。根据各地各校实际,编写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利用早读、“课前一吟”以及背诵等形式,使未成年人熟读并牢记“24字”。

2.实施校园文化提升工程。充分利用教室、黑板报、学校走廊、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墙体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浓厚氛围。通过弘扬校训、传唱校歌以及开展“最美校园”“最美教室”“最美宿舍”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完善“四点钟学校”建设,进一步探索学校少年宫公益性免费托管模式,开展“快乐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廉洁教育进校园和“童蒙养正”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传统文化教育,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启迪心灵、涵养人生。

3.实施学生实践体验工程。开展“铭心践行、助我成长”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突出“诚信、友善、孝敬、节俭”教育,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优秀童谣征集、“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等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实践育人功能。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体验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的作用,充分运用学校少年宫、春泥计划实施点和假日学校等校外阵地,推进青少年道德实践。

4.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学生、家长、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评议制度,组织“我心目中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和征文活动等,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着力实施“诚信兴业”行动

1.开展企业主人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职业道德宣讲、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职工将个人成长成才的“职工梦”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机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思想。开展“企兴我荣、企衰我辱”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工集体荣誉感和爱岗敬业意识,培育职工主人翁意识。开展“最美职工”“最美班组”评选,引导职工学最美、当最美。

2.开展企业文化提升活动。深化企业文化“五个一工程”,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将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精神和价值理念的培育。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安全型、和谐型“五型”班组建设,办好“书香宁波· 读书励志”职工读书活动,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职工文化生活提质工程,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心理疏导,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加强职工书屋、职工俱乐部、职工文化中心等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文体活动载体,陶冶职工情操。

3.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加强企业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培育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员工见利思义理念。贯彻落实《宁波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宁波市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户”“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将诚信理念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提升企业全体成员的共同价值追求,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做道德产品、放心产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培育敬畏道德的社会心态。

(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着力实施“共建共创”行动

1.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一委一居一中心”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全面实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规范社区直选工作。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指导范本,推进社区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购买、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区居民有组织地广泛参与社区服务管理。

2.推进邻里守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促进部里之间相识、相帮、相容、相爱,倡导邻里和睦、守望,共建和谐家园。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空巢老人、流动儿童、新居民、残疾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生活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公益服务和“微心愿”认领活动,落实党员“一员双岗”制度。

3.推进社区公共文明引导活动。深化文明小区、文明物业创建,开展最美楼道、特色楼道评选等活动,整治社区环境、维护社区秩序、改善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利用社区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加强公共文明引导,引导社区居民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做到爱护社区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文明规范停车行车,互相体谅礼让。在社区居民中积极倡导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着力实施“三美建设”行动

1.建设“道德高尚心灵美”的新农村。广泛运用道德讲堂、农村文化礼堂、乡风评议馆等载体,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深化农村道德教育。推进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主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提升农民道德素养。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好灿姐和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引导农民见贤思齐,培育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社会风尚。

2.建设“文化丰富生活美”的新农村。深入挖掘“慈孝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时代价值,打造区域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广泛开展“送文化”“种文化”和文化结对、“文化走亲”活动,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培训,夯实农村文化基础。推动教育教化、礼仪礼节、文化文艺进文化礼堂,广泛开展舞龙舞狮、龙舟赛、广场舞、“我绘我家”墙绘比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建设“社会和谐乡风美”的新农村。深化“节俭养德”活动,弘扬勤劳致富、俭以持家美德,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人、影响人、培育人。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大力宣传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乡风评议,展示村史村情,推进移风易俗,积极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农村社会新风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五水共治”, 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碧。

(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着力实施“家风传承”行动

1.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开展洒家庭幸福照片、讲家庭和美故事、秀家庭未来梦想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最美家庭”活动内涵,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2.推进“我们的家风家训”主题活动。通过媒体采风、专家解读、现身说法等方式,讲述家风、家训背后的故事,引导人们传家训、展家风、树家规、正家教。创新培育与传统美德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一致的新时期家风家训,教育影响家庭成员遵德守礼、良言善行,以良好的家规家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3.提升家庭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示范家长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各类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打造一批深受广大家庭欢迎的亲子阅读、游学、科技、劳动等项目品牌。建设智慧家庭教育平台,深化“母亲素养工程”,建设并推广“母亲素养云课堂”,形成线下、线上同步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的发展态势。

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保障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上重要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宣传部和文明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凝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驻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指导联系力度。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基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指导,尊重群众创造,激发创新活力,推动落细落小落实。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领导联系指导机制,结合领导现有工作联系制度,确定一批基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联系点,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不断推进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要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社会环境,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各地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纳入财政政策制定和同级财政预算。重视加大非政府服务机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道德建设、公益事业和社会治理。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要对各地各部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适时进行督查、评估,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做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将推动工作的实绩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委每年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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