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集团建立落实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着力强化合同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
轨道集团合同招标部门在落实历年来监督发现问题时,发现部分问题已经呈现闭环无法整改,基于事前事中及时防控的理念,探索创新集团管控模式,研究从2018年开始,以季度为单位对分子公司进行合同、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检查,并建立季度联席会议机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及时落实问题整改机制,规范合同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同时,轨道集团合同招标部门在2018年对线路项目建设以外的合同、采购、招投标工作上引入全年动态计划管理体系,强化合同采购工作的统筹计划管理,尽量避免临时性随意性需求的提交,提升集团公司合同招标部门管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月17日下午,轨道集团2018年第一季度采购、合同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两项管控模式创新在第一季度的运营成果,并对问题和潜在风险进行提示。轨道集团领导、监事会成员、合同招标部部门相关负责人、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子公司采购合同分管领导、招标代理单位副总以上人员及项目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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